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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海关稽查相关的法律责任

日期: 2021-10-02 23:14:52 浏览:

  与海关稽查相关的法律责任

  1.被稽查人的法律责任

  (1)被稽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海关应当制发“限期改正通知书”交被稽查人,责令其限期改正。进口报关代理履行海关入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进口报关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进行相关操作,需要明确相关资料等。厦门物流公司一种公司的类型,泛指经营物流相关的运输、仓储、配送等行业的公司。其常扮演着供货商与零售业者之间负责集货、理货、库存、配送等的角色。其满足了客户的需求,降低运输与仓储的成本,不必维持一个庞大的仓库堆积货品,也不必维持货运与配送的庞大车队。海运货代公司在合法的授权范围内接受货主的委托并代表货主办理有关海运货物的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装箱、转运、订舱等业务的人。逾期不改的,海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海关取消其报关资格,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①向海关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②拒绝、拖延向海关提供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③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账簿和单证等有关资料的。

  (2)被稽查人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编制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海关应当制发“限期改正通知书”交被稽查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海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海关取消其报关资格,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2.海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海关工作人员在稽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被稽查人的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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