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厦门福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官网

营业时间
MON-FRI 9:00-18:00

服务热线
18906054117

公司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2号哈曼尼广场1号楼三楼319室

如何处理中港物流进口货物逾期未报关。

日期: 2022-03-03 17:57:19 浏览:

  部分客户在中港物流进出口运输过程中遇到进口货物逾期未报关的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么发生这种事情我们该怎么办呢?下面福船物流将介绍这件事的解决方案。

  让我们看看过期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指进口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海关申报,自运输工具申报日期。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该怎么办?有以下解决方案: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收货人向海关声明上述期限内,海关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措施收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延迟进口货物申报费;三个月以上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依法提取销售。货物新鲜、易腐、易腐、易腐、贵重等不适合长期储存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提取销售。

  二、保税货物和临时进口货物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办理复运或者其他海关有关手续的;过境、转运、通运货物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不出境的,海关应当依法提取、出售货物。货物新鲜、易腐、易腐、易腐、贵重等不适合长期储存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提取销售。

  第三,逾期进口货物范围内的进出境货物目录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海关应当在销售前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实际销售费用和其他费用从销售收入中支付。

  4、海关销售逾期未依法申报的进口货物,应当先扣除实际费用,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扣除相关费用和税款:

  运输、装卸、仓储等费用;进口关税;海关代表进口部门征税;逾期付款。价格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的,按比例支付。

 

联系方式丨CONTACT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