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海关总署相继发布了第60号公告及第61号公告,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修改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并将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请仔细阅读该邮件并跟进如下事项:
一、企业必须在2018年8月1日前完成企业资质申请(报关报检资质信息补录,完成报关报检资质申请),否则将影响货物的正常通关。
如何申请,请参此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4Rpf40Go_LKDzCB4tuHO5g
二、 此次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参此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7dWZR0cTi8wlrCoekgzrOg) 及出口报关单结构调整主要涉及如下16项内容:增7项;改4项;变3项;删2项: